融資平臺出清沖刺,地方政府能戒隱債否?
日期:2025-11-19 17:44:53 / 人氣:7

2025年11月中旬,在東部某市財政局債務金融科的科長李星面前,擺著一張記錄著當地幾家融資平臺的退出進度的表格:今年市級融資平臺要退出1家,縣區級別要退出4家,此外還有1家的隱性債務置換方案還在修改。
李星說:“這已經是融資平臺出清的第二年了。這個任務的重要性不亞于‘三保’(保基本民生、保工資、保運轉)。‘三保’屬于長期重要任務,融資平臺退出屬于階段性的重要任務。”
出清背景:政策倒逼下的“清零”時限
2024年8月,央行、財政部、國家發展改革委、證監會四部門聯合發布《關于規范退出融資平臺公司的通知》(下稱《通知》),要求在2027年6月之前,地方政府的融資平臺清零,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清零,城投公司退出融資平臺名單,剝離政府投融資職能。
2025年7月30日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到,要積極穩妥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,嚴禁新增隱性債務,有力有序有效推進地方融資平臺出清。
按照《通知》的要求,退出平臺有四個標準,分別是:融資平臺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已清零;融資平臺沒有金融債務,或有金融債務但已征得金融債務2/3以上份額的金融債權人同意退出;融資平臺已剝離政府融資功能,轉型成為自主經營、自擔風險的市場化經營主體,或合規注銷,由融資平臺本級人民政府或其授權部門出具說明;維護經濟金融生態穩定。
李星看來,前兩條標準是融資平臺退出的核心要求,也是他工作的重心。在實際操作中,融資平臺退出就是被上級部門認定的隱性債務償還完畢,之后平臺公司仍然可以正常運營。他說,這個過程中最難的是尋找增量資金來償還債務,去年財政部推出的一攬子化債政策落實的資金起到作用,但無法完全覆蓋地方隱性債務的風險。
李星認為,從表面看,融資平臺退出后將不再承擔給地方政府融資的責任,但作為地方國有企業,若財政有需求,融資平臺依然能找到路徑為地方政府和其主導的項目融資。“融資平臺能不能真正地實現退出,還是要看地方政府事權和財力是否能進一步平衡。”
出清進展:超六成平臺退出,多地加速沖刺
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、所屬事業單位等,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土地、股權等資產設立的經濟實體。這類實體具有政府公益性項目投融資功能,擁有獨立法人資格,具體包括各類綜合性投資公司(如建設投資公司、建設開發公司、投資開發公司等)和行業性投資公司(如交通投資公司等)。
通常,融資平臺公司通過舉債融資為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籌集資金。但隨著融資規模不斷擴大,一些不規范行為逐漸顯現,使融資平臺成為隱性債務的主要承載主體,這些債務可能給經濟社會發展帶來潛在風險。
2010年,國務院發布《關于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》,開始全面清理規范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債務。2014年,國務院在《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》中明確要求,剝離融資平臺公司政府融資職能,嚴禁其新增政府債務。2021年,國務院在《關于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》中進一步提出,清理規范地方融資平臺公司,剝離其政府融資職能,對失去清償能力的要依法實施破產重整或清算。
2025年6月24日,財政部部長藍佛安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報告,回顧2024年工作時披露,加快推進地方融資平臺改革轉型,融資平臺數量減少7000多家。
9月12日,藍佛安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“高質量完成‘十四五’規劃”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,截至2025年6月末,超六成的融資平臺實現退出,意味著60%以上的融資平臺隱性債務已經清零,融資平臺改革轉型加快推進。
隨著任務時間臨近,各地仍在快速推進融資平臺出清。中誠信國際研究院的數據顯示,11月3日至9日,有5家城投企業宣布成為市場化經營主體,較前一周增加1家,均屬于基礎設施投融資行業。這5家城投企業,包括江蘇2家,江西、四川、重慶各1家;主體評級以AAA級和AA級為主,各2家;行政層級方面,區縣級4家、地市級1家。
東方金誠公用事業一部執行總監周麗君對經濟觀察報表示,從全國范圍看,階段性進展已然顯現:超4500家城投企業退出融資平臺,近20個省份明確退出計劃,融資平臺數量較2023年3月末下降71%。尤其2024年底“6+4+2”化債組合拳(6萬億元專項債務限額、4萬億元五年化債額度、2萬億元棚改債務延續)推出之后,各地隱性債務化解壓力得到有效緩解。
化債難題:增量資金短缺與多元化解路徑
當前,不少地方財政部門在推動融資平臺退出時仍面臨多重阻力。“最棘手的是尋找增量資金化解隱性債務。”李星翻出一家待退出平臺的債務清單,上面標注著非標、租賃融資、定融等多種類型。銀行借款和企業債券能借新還舊,可是這些非標資金必須找增量資金償還。
當前地方政府化解隱性債務主要依靠置換債券,將隱性債務變為顯性債務,但是對于許多地區來說,每年分到的額度不夠化解全部的隱性債務,這種情況就需要找到增量資金。這兩年,李星和他的領導既要幫本級的融資平臺尋找資金,也要幫助縣區的融資平臺尋找資金,對接上級部門,探尋政策的可能性,尋找增量資金。但在他看來,在各種政策的限制下,融資平臺的融資功能在削弱,獲得增量資金的難度在上升。不久前,李星和地方融資平臺開了一次會,會議主要議題是解決資金的問題,但到整個會議結束,大家也沒有拿出什么有效的方法。
面對難題,李星和團隊找到另一條路徑:債務轉類。地方債務分為四類:第一類是政府債務,即一般債和專項債,第二類是隱性債務,第三類是經營性債務(城投公司和國企),第四類是拖欠企業的賬款。其中,財政部門統計前三類,拖欠企業賬款統計由工信部門牽頭,債務化解是財政部門的事情。
李星說,債務轉類就是將隱性債務轉化為經營性債務。這個過程需要過幾道關:一是需要有現金流,二是需要“講故事”說服債權人和上級監管部門。李星坦言:“對債權人而言,原本有政府背書的隱性債務,要轉為沒有政府背書的國企債務,他們同意的難度極大。”他進一步說明,這類隱性債務的債權人涉及三類:一是銀行欠款,二是工程墊資,三是非標融資。
為此,李星所在的地方政府琢磨了諸多辦法來勸債權人同意,比如,先通過置換政府債券,償還一半債務額度,再將另一半債務額度轉為一般經營性債務。除去債務轉類,李星還多管齊下,爭取和債權人達成共識,比如要求債權人接受利息減免、本金打折、以資抵債等條件。此外,還可以以當地優質項目、資產、資源經營權為標的,邀請債權人共同開發,雙方約定未來數年收益按一定比例分成,債權人收益優先用于償債,既避免了資產流失,又讓債權人有動力參與運營。
李星說,對于上面這些方式,一開始債權人都思慮重重,但是大多數債權人最后都能接受“及時止損”這一原則,化債方式逐漸起到了效果。經濟觀察報也了解到,這些方法并不是在每個地方都可行,比如一些省市就不允許市縣使用債務轉類的方式化解隱性債務。
李星說,在隱性債務中有一些優良的政策性金融機構的債務,利息很低、期限很長;但一些地方政府為了完成清退目標,化解隱債,只能去借利息更高、時間更短的資金置換原有債務,反而加重了政府的財政壓力。
周麗君對經濟觀察報表示,融資平臺債務主要分為隱性債務和經營性債務。針對隱性債務,化解舉措大致可以總結為財政化債、金融化債和資產資源盤活化債三大類。一是財政化債:利用財政資金或發行政府債券,將高成本、不透明的隱性債務轉化為低利率、管理規范的政府顯性債務。二是金融化債:依托銀行、AMC(資產管理公司)等金融機構通過市場化手段參與債務化解,實現債務非標轉標及展期降息,以時間換空間,常見模式包括貸款展期、債務重組、債轉股等。三是資產資源盤活化債:盤活或變現存量資產(如出讓國有股權及閑置土地、廠房、商業物業等經營性資產權益),用其收益來償還債務。
隱債防控:戒除依賴的挑戰與長效機制
隨著2027年清退節點逼近,融資平臺出清已進入沖刺期。李星告訴經濟觀察報,不少縣區的要求是到2026年只保留1家融資平臺。
周麗君認為,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地方融資平臺出清,說明城投債務化解及城投轉型已進入沖刺期,并進一步強調了城投企業市場化轉型的重要性,體現出中央對于隱債治理的決心,政策導向更具徹底性。本次出清的重點范圍為承擔政府融資職能的存量平臺,針對無實質經營業務、資產及現金流質量差、長期依賴政府補貼、經營管理落后的“僵尸類”“空殼類”城投企業,需徹底清理退出;針對有潛力的“轉型類”城投企業,逐步引導其剝離政府職能、實現市場化運作。
周麗君說,市場化自主運營轉型核心是徹底剝離政府融資功能,轉型為自主經營、自負盈虧的獨立市場主體。一方面要建立現代企業制度,完善市場化選人用人機制和業績導向的激勵制度,擺脫對政府行政指令的依賴;另一方面需要拓展市場化業務,比如參與城市更新、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、產業園區運營等,實現從融資工具到城市綜合服務商的轉變。
在清退目標逐漸達成后,新的問題浮出水面:地方政府是否真的可以擺脫對融資平臺的依賴?一名地方審計部門的負責人對經濟觀察報表示,其審計地方財政部門時就發現,這些年地方財政部門跟融資平臺金額的往來在增多。在財政收入面臨較大壓力,支出固化的情況下,地方財政對融資平臺的依賴度是在增加的。該負責人說:“地方政府對融資平臺的需求也發生了變化。以前,地方政府借助融資平臺履行經濟建設職能,為基礎設施建設籌集資金;而現在,對融資平臺的需求則轉向了補充‘三保’等剛性支出。”
根據財政部問責通報,個別地區仍在新增隱性債務。比如,2025年4月,財政部公布關于六起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問責典型案例的通報,涉及黑龍江、吉林、云南、青海、內蒙古以及河南的部分市縣區。8月,財政部又公布關于六起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問責典型案例的通報,此次披露的典型案例涉及隱性債務資金規模更大。其中廈門、成都、湖北兩地通過國有企業為城建項目墊資,造成大規模隱性債務新增,分別為683.96億元、614.08億元、103.85億元。
近日出版的《〈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〉輔導讀本》中,財政部部長藍佛安發表題為《發揮積極財政政策作用》的署名文章。藍佛安指出,“十五五”時期,將進一步落實好一攬子化債方案,做好地方政府存量隱性債務置換工作。推動建立統一的地方政府債務長效監管制度,對違規舉債、虛假化債等行為嚴肅追責問責,防止前清后欠。加快推進地方融資平臺改革轉型,嚴禁新設或異化產生各類融資平臺。
周麗君說,城投企業與地方政府的歷史糾葛較深,需要防范退出平臺再次承擔政府融資職能的風險。首先,真“出清”的核心為政府融資職能的徹底剝離,需要在法律層面明確經營性債務與財政脫鉤;其次,財政、國資、金融監管等部門應建立常態化監管機制,排查變相融資行為;最后,地方政府應建立市場化運作體系,對轉型后的企業考核應聚焦市場化指標,且不得干預其日常經營決策。
應對當下的情況,李星希望中央能夠出臺一份化解融資平臺隱性債務的指引類政策,告訴地方財政部門化債的邊界在哪里,比如若是以資產資源化債,如何認定國有資產流失的邊界。不久前,財政部披露了債務司成立的消息,李星所在的財政部門也傳出要單獨拆分一個債務科的動向,但李星已經下定決心,不去新成立的債務科,因為這些年地方政府債務化解的工作,推進難度太大。
(應受訪者要求,文中李星為化名)
作者:杏耀注冊登錄測速平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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